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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2010年工作半年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0年07月27日 【浏览字号:   来源:计生局办公室

 
       2010年上半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人口计生委的关心支持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定》及省市人口计生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年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目标,按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竭尽全力抓认识、抓队伍、抓责任、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人口计生责任目标。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人口出生情况: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全县共出生4849人(占年度计划的44.08%),人口出生率为4.5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4‰。
       2、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7.19%(市下达目标为86%)。
       3、财政投入与管理情况:县乡两级财政分别按10元/人标准纳入预算。人口计生专项经费管理规范、保障到位。
       4、政策推动情况:(1)2009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和计生“奖扶”、“特扶”兑现到位。全额兑现2009年独生子女父母专项奖励经费360.4517万元,涉及34411户;计生“奖扶”资金350.064万元,涉及4862人;计生“特扶”资金24.168万元,涉及217人。(2)全面完成了计生“奖扶”、“特扶”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①4月底前严格按程序完成了对计生奖扶特扶对象的确认工作。2010年全县新增奖励扶助对象1595人,其中:国家奖励扶助1014人(含省转国家的365人)、省奖励扶助581人;继续享受奖励扶助对象4371人,其中:国家奖励扶助4018人、省奖励扶助353人;退出奖励扶助对象491人,其中:国家奖励扶助 119 人、省奖励扶助372 人(含省转国家)。2010年全县实际奖扶人数共计5966 人,其中:国家奖励扶助5032 人、省奖励扶助934 人。②2010年我县新增特别扶助对象52人、继续享受特别扶助对象 216 人,退出特别扶助对象1人。2010年全县实际特扶人数共计 268人。(3)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进一步深化。县人口领导组《关于做好2010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富人口领组〔2010〕4号)已落实2010年新建(或巩固)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19个、帮扶农村2364户计生贫困家庭(其中:新增户228户、联系户1095户、帮带户1041户)。帮扶基地、帮扶的对象户在各单位所帮扶的镇乡落实。各责任单位已做好了规划,待进一步实施。(4)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初见成效。为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生育观念,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富委发〔2007〕9号),积极营造有利于女孩生存、发展的环境,努力遏制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2010年5月止统计报表反映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29。
       (二)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属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工程项目,总投资10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0万元)。该工程自2009年11月开工以来,总体上进展顺利,截至5月底已完成80%以上工程量,预计在6月底前能够完成1-3层楼房的所有工程。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我县人口计生工作,4月1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明确了今年的人口目标任务,提出了工作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在元旦、春节期间、结合“三下乡”、“5.29”协会活动日对计生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进行宣传教育。1-3月全面开展了人口计生权利与义务宣传活动。
       (三)扎实开展基础信息核查
       2009年10-12月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一布置和要求,扎实开展了2000-2009年9月连续10年的出生人口信息核查工作。此项工作为第六次人口普查奠定了一定基础。
       (四)狠抓一季度工作的落实
       为抓早、抓紧、抓实今年的人口计生工作,县人口计生领导组召开专题会议、并下发文件安排布置一季度(1-3月)人口计生工作,在认真督查的基础上对5个工作落实差的镇乡给予了书面限期整改。
       (五)集中开展孕前监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为了预防违法怀孕和违法生育,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工作质量,针对孕前管理与服务上存在的问题,5-6月在全县集中统一地开展孕前监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力促节育手术、季度孕检、违法怀孕补助手术的落实。
       (六)严格落实奖励扶助工作
        在落实奖扶政策时,确保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个不办,切实维护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应得权益,维护计生政策的严肃性,引导群众自觉实现计划生育。4月份全面完成“奖扶”和“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工作。今年新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595人、新增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对象52人。
       (七)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始终把“宣传引路、教育为主”的工作思路贯穿于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全过程,针对实际问题,分清应征对象类型,采取不同措施,加大征收力度。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全县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案件118件,司法拘留11人,法院执行到位77例,征收到位金额108万元。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有力地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维护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八)认真搞好优质服务工作
       全县以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为龙头,以镇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站为网点,全面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干预等技术服务工作。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全县落实计划生育手术5431例,其中:男扎62例,女扎119例,安环4201例,取环596例,皮埋5例,人工流产448例。
       (九)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
       为了提高计生干部和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活动。5月14日邀请市人口计生委专家到我县开展技术人员专题培训,县局以会代训4次,6月2-3日县人口计生局组织培训县、乡计生干部190余人次,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加强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建立了县、乡计生流动人口管理微机网络,举办计生办流动人口管理员和微机人员培训班,系统学习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操作规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软件的录入工作,认真做好信息通报与反馈工作,对全县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清查。
       三、当前的困难和问题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压力加大
       一是现行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观念的矛盾依然突出;二是国家的各类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不兼容,各自为政。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难以有效突破
       我县是流出人口大县,流动人口始终是我县计生工作的难点,孕前监管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一是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面对新形势,认真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采取新措施、应对新挑战。二是协调全县各部门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三是加快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现有政策,加大计划生育家庭普惠优先工作力度。四是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计生法律法规以及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
      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人口学校宣传阵地优势,结合“三下乡”、“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计生法规、奖励和优惠政策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扎实开展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进一步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是认真执行《自贡市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管理办法》,切实强化县、镇(乡)、村三级基层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实施人口信息动态化管理,全面、系统、准确、及时地收集、整理、编报计划生育统计资料,定期进行人口形势分析,切实提高人口统计和信息质量。三是认真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综合治理、协调部门配合,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五是深入扎实地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切实提高村民自治工作水平和实效。
       (四)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服务职能。认真贯彻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二是规范技术服务。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三是落实孕前管理和服务。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深入宣传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指导和帮助已婚育龄对象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四是继续巩固和深化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五是继续加大县、镇(乡)、村三级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力度,实施标准建设。
      (五)进一步推进计生队伍作风和职业化建设
       一是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结合起来。二是加大业务技能和政策法规培训力度,增强全县计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认真组织计生干部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强化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四是加强机关效能和廉政建设。规范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协同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开展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严格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行为。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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