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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向2010年 第七期
2010年04月23日 【浏览字号:   来源: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富顺县2010年造林绿化工作的要点
 
(摘  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要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现代林业的战略目标,以建设竹产业培育强县为切入点,重新审视当前的林业形势,克服困难、创新机制、研究对策、落实措施,确保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促进林业建设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制定造林绿化阶段目标,实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和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等制度,严格进行目标考核。全面落实部门(单位)绿化责任制,建立健全绿化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加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义务植树基地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同时做好对造林绿化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和管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广泛宣传
       鉴于今年立春早,气温回升快,目前正值造林绿化的黄金季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迅速行动,一是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创新方式,找准宣传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标语、举办义务植树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造林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的认识。
       三、重点突出,提升生态工程建设质量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以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荒山造林、林业产业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工作重点,结合3.12植树节,搞好造林和补植补造。
       一是加快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巩固成果专项规划,稳步推进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全面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规划任务。力争启动一批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建设项目。要充分利用春秋两季植树的有利时机,组织和动员村、组广大干部群众加强对退耕还林、天保工程、荒山造林不合格小班的全面补植补栽和整改,确保工程建设成果。
       二是以竹产业培育强县为依托,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希望各镇乡抓紧开展规划设计,及时下达任务,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施工,在春季完成新造竹林1.02万亩,低产竹0.6万亩的改造任务,要充分利用春季雨水季前后栽竹的有利时机,以村或组为单位,确保我县麻竹基地连片规模不断扩大和成果巩固,严肃查处各种毁竹伤竹行为;各镇乡要搞好麻竹丰产示范基地建设,丰产管理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带动全县笋竹的丰产管理;要积极组织好笋、材、叶的收购、加工、销售工作,促进农民增收。花椒产业、巨桉短周期工业原料产业要加强组织指导和宣传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和造林补贴力度,推广优良新品种、科学的修剪技术和种植模式,建立高产示范林。
       三是着力推行身边增绿,实施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在大力抓好农村造林绿化的同时,更加关注和重视人居生态建设,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突出“身边增绿”,要在继续抓好公路、水系等通道绿化、校园绿化,努力建设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校园,确保城乡居民享受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
       四是大力加强森林经营。各镇乡要按照建设现代林业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切实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在继续保持适度造林绿化规模、不断扩大森林面积的同时,将森林经营工作作为现代林业建设的主题,摆上重要日程。要依托项目、资金支持,重点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调整树种组成,优化林分结构,增强林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争取在挖掘林地生产力潜力、提高森林质量与效益、促进林农增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四、强化措施,抓好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一是完善规划,狠抓基地建设。各镇乡要严格按照自府函【2006】108号、富绿发【2007】1号、富绿办发【2007】1号精神,完善本级、本部门的2007-2010年义务植树基地的补植补造,落实管护责任,确保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取得实效。
       二是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各镇乡政府、绿委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抓好除县级机关、县属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城镇适龄公民和农村的义务植树工作。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据实统计并将统计数据报当地绿委办。绿委办根据统计报送的人数,结合义务植树规划任务,向各单位下发《义务植树通知书》。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工作:城市市区的绿化,由城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道以上公路的绿化,由交通部门负责;乡村公路的绿化,由乡镇政府负责;水库、渠堰管理区的绿化,由水库、渠堰工程管理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企业厂区、学校校区的绿化,由企业、学校负责。
       三是拓宽领域,丰富形式。各镇乡、各部门要积极拓宽义务植树领域,丰富义务植树形式,进一步推进义务植树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积极组织城乡适龄公民通过参加居住区环境的绿化美化活动履行植树义务,大力提倡种植“青年树”、“毕业树”、“八一林”、“婚庆林”等各种类型的纪念林。对不能直接参加植树劳动的中小学生,可参加力所能及的爱绿护绿宣传活动;对确因条件限制,难以组织适龄公民直接参加植树的单位,可采取开展绿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门前三包等方式履行义务。各级绿委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管护任务折合成义务植树任务,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业主投资绿化造林。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履行植树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当地绿委办批准,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义务植树绿化费,由当地绿委办组织专业队伍代其完成植树任务。
       四是加强领导,严格考核。推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对义务植树工作成绩突出的镇乡、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镇乡和单位,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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