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健全无偿献血长效机制,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不断扩大无偿献血“爱心血库”队伍,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自府办函[2009]14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
无偿献血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和公益性较强的工作,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需要政府统筹协调、部门高度配合、群众积极参与。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主动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组织和服务工作,把本镇乡、本部门的无偿献血活动搞好,共同把我县无偿献血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二、明确目标,强化宣传,落实无偿献血工作任务
(一)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以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血液质量安全为重点,按照新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积极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用血服务,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由计划献血向自愿无偿献血转移,由一次献血向多次献血转移,由一次献血200毫升向一次献血400毫升转移,由临床用全血向用成分血和自体输血转移,推进无偿献血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确保全县实现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成分输血比例达到95%以上的目标。
(二)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不断强化加大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力度,要把无偿献血宣传做为长期不懈的日常工作来抓。特别要把向农村地区延伸和面向广大青年宣传作为重点,大力弘扬“无偿献血、奉献爱心”的人道主义精神,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和社会青年的自觉参与意识,努力营造无偿献血人人关心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扩大无偿献血“爱心血库”队伍。通过宣传,使全社会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配合组织建立本乡镇、本部门无偿献血服务组织,使参与无偿献血人数占辖区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0.1%以上。为满足临床应急突发事件的大量用血需求,有计划的招募无偿献血志愿者,建立起常备应急献血队伍。
三、强化责任,形成无偿献血的工作合力
宣传部门要把无偿献血作为公益广告的重点内容之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刊播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和无偿献血典型事例;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经费需要;卫生、文化、科技、农业等部门要把无偿献血与“三下乡”活动相结合,在农村普及和推广无偿献血科普知识;城管、交通部门要对无偿献血宣传点和街头自愿献血固定采血点提供相应支持;教育部门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开展相关知识教育,鼓励适龄学生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和加入献血志愿者队伍;各级社会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动员农民自愿参与无偿献血;其他部门要按要求积极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工作;卫生部门和献血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做好无偿献血日常工作管理。
四、规范管理,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
(一)县献血办要积极配合市献血办建立“盐都献血网”工作,完善无偿献血信息反馈激励关爱制度,及时发布献血信息,强化对献血者的关爱、定期开展献血表彰活动,各单位也要对自愿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的规定,视单位财力情况给予献血者一定的物质奖励,让献血者也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
(二)各级医疗用血机构要按标准收取血液费用,不得乱收费;要强化内部监督措施,做到输血科学合理。卫生部门要切实完善对医疗用血机构用血的监管措施,定期开展对医疗用血机构的监督执法检查和指导。做到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服务到位,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