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S305线富顺段改造工程工作责任明确的通知
相关镇乡,县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迅速启动S305线的改造工作,确保工程顺利、保质、如期完成,特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请务必按此执行。
一、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项目建设业主:由富康公司承担,公司要抽调专人,建立专帐,按程序依法进行工程建设。
县交通局:全面负责改造工作,并争取省危桥补助和项目经费,建立改造工作办公室,由张宗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昭祥、刘元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人员从富康公司和养护段抽调。张宗培同志主要负责设计、可研、立项、批复、检查、验收、结算、审计、筹资;李昭祥同志主要负责工程组织实施、工程质量、技术指导、工程协调;刘元同志主要负责业主的相关工作及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衔接,情况汇总和报送工作。办公室下设质量监督组,坚持质量监督日誌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县城管局:主要负责城市杆管线搬迁的规划定点,统筹协调杆管线迁建的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搬迁任务;组织实施路灯杆线的搬迁及城市设施的改造、维护、美化等工作。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按照各自的职能,全过程参与工程实施的监督指导服务工作,确保工程依法、保质、安全、廉政、高效实施。财政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筹融资工作,确保资金进度。
富世镇、东湖镇、骑龙镇、代寺镇: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工程实施,并负责本辖区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县目督办:全过程参与对工程的督查,对不负责任、进度慢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
二、相关单位责任人职责
县府办副主任邹成德:负责工程实施的协调,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树立大局意识、超管意识,围绕县委工作重心,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感,全力以赴,倒排工期,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建立工程推进通报、督查制度
工程推进必须公平、公开、公正,充分体现阳光作业,社会广泛参与监督,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向各界通报。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