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关于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
工作方案(摘要)
为贯彻落实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促进4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扶助,积极促进我县被征地农民就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被征地农民,特别是对因征地“农转非”的“4050”人员、低保对象、残疾人员、失业1年以上的失地无业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帮扶,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助政策和措施。2009年帮助440名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优先保证“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二、工作措施及责任单位
(一)落实就业安置。在征地时要把明确就业渠道、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就业规模预测等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同时督促、指导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
(二)鼓励从事农业经营。发挥被征地农民的农业技能,帮助他们到农业产业化企业务工,在农村依法承包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产业。
(三)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积极开发适合被征地农民的创业项目,广泛收集创业信息,将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场地安排、从业指导、政策咨询、市场信息、后续扶持等有机结合,大力改善创业环境,为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帮助,按规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四)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开发适合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在被征地农民集中居住区积极开发保洁、保绿、保安、保序等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服务、社区网点和社区管理等就业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并按规定落实岗位、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筹集培训资金,推行培训项目管理模式,鼓励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对已有就业去向的被征地农民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增强就业能力和就业稳定性。
(六)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为被征地农民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大力组织劳务输出,帮助他们实现异地就业。
(七)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实行异地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安置地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党委、政府要把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问责制。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必要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补偿措施,及时兑现落实征地补偿费用,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财政、农业、林业、劳动保障、税收、金融、工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通力合作,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加强督查督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宣传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典型做法;宣传被征地农民自强自立、不等不靠、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成功事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