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官勇部署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1月17日,在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扩大)会上,县长官勇分析了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他指出,由于没有引进市场化运作模式,没有建立完善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等原因,当前整治工作还存在城区的道路保洁标准、绿化美化和综合管理水平不高,占道经营、车辆乱停反弹,集贸市场整治不到位,主要干道两侧、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治理力度不够,场镇清扫保洁不及时等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围绕最脏、最乱、最差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掀起全民创卫的新高潮;要坚持部门联动机制,协调研究处置一些突出问题;要变突击为长效,建立一个长效的环境治理机制,把治理成果长久保持下去,把工作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他强调,要着眼长远发展,尽快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推动环境整治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要完善责任机制。完善县领导联系社区、镇干部指导社区、单位帮扶社区、社区主体责任的四级责任体系,要务必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地推进整治工作;完善相关部门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都要重新审视自身的工作,认真检查行政执法情况,认真检查部门把关情况,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二是要完善投入机制。县本级财政将压缩其他支出来确保整治工作必要的投入,各乡镇要围绕“新建或者改建一座水冲式公厕、新建一座垃圾库、配置完善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目标任务,坚决克服“等靠要”的思想,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投资机制,扩大利用社会资本,改善场镇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环境建设水平。三是要完善管理机制。在秩序管理方面,各乡镇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在监管到位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来进行,既解决城镇环境易治理、难保持的现象,又可将主要精力转移到其它工作方面,更有利于全面协调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他要求,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一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县上对各乡镇实行每周督查、两周一排名;县整治办、目督办、监察局要继续强化对乡镇和县级部门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督查力度,新闻宣传部门要继续开辟专栏;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自己的任务,经常进行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并根据反映出的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各社区把环境治理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二是要严格责任追究。改善环境必须做到常年有人抓、有人管,不管哪里出现问题,均有人承担责任,对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镇乡发放黄牌;对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二、三名的镇乡,责令镇乡主要负责人在县电视台作整治工作检讨发言;被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督查通报的镇乡,立即启动问责制,实施责任追究;对存在“老大难”问题迟迟未予解决的镇乡进行单独通报,对通报限期整改而未整改到位的镇乡立即启动问责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并严格按照问责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从主要领导做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认识的不断提高,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好工作规划,特别是当前脏乱差现象反弹严重的单位,要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城乡环境的进一步改观。 (赵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