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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现代农业优质稻产业基地建设的 实 施意 见(摘要)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基础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09]21号)精神,为加快发展我县优质中稻—再生稻特色产业,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产业经营水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优质稻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现摘要如下: 一、优质稻产业基地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规划布局 (一)目标任务。到2012年建成规模化、标准化优质稻产业基地面积22万亩,其中新建2万亩、改造20万亩,基地新增农业产值0.48亿元,产品优质率达到80%,加工和商品化处理率达到50%;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40%以上,农民获得的人均纯收入超过1600元。到2015年建成规模化、标准化优质稻产业基地面积32.5万亩,其中新建5.5万亩,改造27万亩,基地新增农业产值1.9395亿元,产品优质率达到85%,加工和商品化处理率达到50%;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50%以上,农民从农业获得的人均纯收入超过2000元。 (二)规划布局。根据我县各镇乡资源气候特点、产业基础和市场前景,在代寺、中石、童寺、古佛、宝庆、龙万、骑龙、东湖、富世、互助、琵琶、万寿、怀德、长滩、彭庙、飞龙、赵化、永年、板桥19个镇乡建立规模化、标准化基地面积32.5万亩。 二、优质稻产业基地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以平整土地,增厚土层,调整田型,培肥地力为重点的耕地质量建设;以排灌渠系、小型集雨蓄水和提灌设施为重点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田间耕作道路、干道连接基地路为重点的路网建设;改造完善基地供电网络。基地耕地质量达到四川省标准三级以上,田成方,田网、水网、路网、电网配套,灌、排、蓄功能齐全,旱涝保收。稻田有机质达到2%以上,土层厚度达到80厘米以上,耕作层20厘米以上。 (二)建设核心示范园区。在代寺镇、中石、古佛、童寺、宝庆镇乡建立1万亩核心示范园区,展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开展生产管理,产后加工,品牌创新、市场开拓和机制创新等全方位示范,辐射带动2-3万亩,核心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完善,灌溉保证率达到100%。良种覆盖率、标准化生产率、高产及省工节本增效技术覆盖率、病虫害专业防治和稻谷无公害均达到100%;稻谷优质专用率、单位面积产量产值高于基地20%以上。 (三)推进标准化和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生产过程、病虫防治、加工、储运、销售和产品质量等标准,形成产业标准体系,加强无公害基地认定和环境保护,确保稻谷质量安全和产地安全。严格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基地稻谷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记录档案和稻谷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实现产地环境优良化、投入品使用安全化、生产过程规范化、稻谷质量优质化。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基地中稻—再生稻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优质率达到85%以上。 (四)推进技术集成与应用。开展中稻—再生稻高产创建活动,加大省工节本增效技术、循环农业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农机技术的集成组装,做到农耕农艺技术结合,良种良法良制配套。基地良种覆盖率、实用技术到位率和病虫害专业防治率均达到100%。 (五)推进大米品牌打造。加强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基地稻谷产品无公害达到100%,努力提高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比重。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以品牌为纽带,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争创品牌企业、名牌产品。坚持政府、协会、企业联手,积极开展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和保护,打造地域品牌、区域品牌。政府扶持“四川巧媳妇米业”和“自贡市开甑香米业”等公司的发展,打造“巧媳妇”、“田玉”等名优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展示、推介和宣传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带动和推进我县优质中稻—再生稻产业做大做强。 三、优质稻产业基地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基地建设投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导、农民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创新体系。政府每年设立优质稻中稻、再生稻专项发展基金500万元,同时采取向上争取、企业投入、村组干部带头、种粮大户自筹、合作组织出资、县财政补助等多元化投资的方法,全力加大基地建设投入。坚持各级财政重点向基地倾斜,财政投入按照项目资金渠道、性质、用途不变的原则,将涉农项目整合安排,打捆使用。坚持基地建到哪里,资金项目就安排到哪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直接补助、贷款贴息、参股、担保、以奖代补等手段,引导龙头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基地建设。 (二)强化融资支持。金融机构要充分把握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政策贷款方向,为基地建设中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龙头企业新上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着力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贷款抵押物范围和品种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加大农业科技贷款的支持力度,有效增加对优质稻产业基地建设的信贷资金投入。鼓励各类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基地建设的担保业务,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步伐,提高风险保障能力。 (三)增强机制创新。推进组织形式创新,积极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按照合作制和股份制的要求和“自愿结合、民主办社、入社自主、退社自由”的原则组建各类合作组织,充分发挥能人带动、企业拉动、市场牵动、党政组织推动的作用。规范和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实行相对集中连片开发和规模经营。推进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基地建设模式创新,依托龙头企业,创建“公司+基地”型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创建农业股份公司和各种专业合作组织。 (四)加大“金土地工程”和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力度。充分发挥“金土地工程”和土地整理支持基地建设的重要作用,优先在基地建设重点区域、示范区安排,实现工程服务基地建设,扩展工程效益,提高农业装备水平,优化农业发展环境,改善群众生活质量。 (五)大力扶强育壮龙头企业。政府大力扶持“四川巧媳妇米业、自贡市开甑香米业”等龙头企业,以此带动基地建设和市场渠道的贯通。一是抓提升,使龙头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二是抓联结,有效加强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通过政府扶持龙头企业,企业建基地,基地带动农户的方式,积极探索订单农业、合同契约、保护价收购、股份合作、二次分配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保障农民的利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农户和企业双赢,提高龙头企业的带动实效;三是抓市场,提高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品牌战略、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六)推进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土地规模经营是前提,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建立“政 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机制。鼓励县、乡、村社干部、大户、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积极参与土地规模经营。一是大户承包,二是联合经营,三是耕地置换,四是集体承包,五是股份合作。 (七)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农科教、产学研结合,鼓励科研教学单位与科技人员创办、领办、联办示范园区,支持农业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等形式参与基地建设。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加快培养科技示范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制定扶持政策,加大农业专业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力度,造就一批素质高、懂技术、会经营管理的新型农民。强化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设,完善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八)强化精深加工。支持龙头企业开展优质稻产品精深加工,构建基地稻谷生产、储运、初加工、精深加工配套的协作体系,形成大龙头带大产业、大产业支撑大龙头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九)强化市场开拓。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产品经纪人队伍。促进超市、农业企业、基地的有效对接,在超市设立农产品专销区、专卖点和专柜,降低流通成本,畅通基地产品流通渠道。 (十)强化服务保障。建立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机构,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提供优质高效的物质、技术、物流、信息等全方位服务。 四、加强优质稻产业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优质稻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科技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优质稻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农业局下设办公室,抓好规划编制、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项目实施乡(镇)也相应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乡(镇)为副组长,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项目实施村的支书、村长为成员的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乡镇基地建设发展规划、落实,资金筹措及管理、检查督促已建基地的管护等工作,确保基地建设顺利实施。 (二)建立优质产业基地建设技术指导服务小组。县成立以农业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农技、种子、土肥、植保等相关科技人员为成员的基地建设技术指导服务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技站。具体负责基地建设的技术方案制定、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及材料的编制、整理、督促检查等工作。项目实施乡镇也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服务小组,负责本乡镇的规划、落实、制定技术方案、技术培训、项目的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健全落实责任。基地建设法人制和行政领导负责制、基地建设招标、监督检查、定期报告、绩效考核评价、基地运行管护等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报刊等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动员,以扩大社会影响力,及时总结基地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基地建设典型,辐射带动面上加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