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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富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万m2在线低辐射(Low-E)镀膜节能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09年11月13日 【浏览字号:   来源: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自贡市富源化工有限公司拟在富顺县晨光工业园区内建设年产300万m2在线低辐射(Low-E)镀膜节能玻璃项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环评信息公布如下。
 
自贡市富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m2在线低辐射(Low-E)镀膜节能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m2在线低辐射(Low-E)镀膜节能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自贡市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 新  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自贡晨光工业园区,沱江和釜溪河的交汇处,位于富顺县城市主要风向N风的偏风向。西北距自贡市28.5km、东北距富顺县城区约4.8km、西北距邓关镇约2.8km、西北西距四川理工学院邓关校区约2.8km,西南距新兴乡场镇约3km、东南距黄葛镇场镇约4.5km。项目东邻拟建顺达药业、东北侧紧邻富源化工公司厂区、西北面紧邻富源化工公司生活区。厂址北面3km为S305道,北面约1.5km为在建的峨隆铁路,西面约2km处为S206道。
       总投资:项目建设投资约25541万元。
       产品方案:日熔化量:700t/d;非冷修年产量:450.21万重量箱(其中优质浮法玻璃375.21万重箱,在线Low-E镀膜玻璃75万重箱);冷修年产量:339.2万重量箱。
       劳动定员:300人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以运营期为主,主要问题是生产中排放的废水可能对纳污水体沱江水环境造成影响,生产废气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影响,设备运转噪声可能对周围造成影响以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正常生产时,无生产废水外排;少量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收集后送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置达标排放沱江。
       (2)工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玻璃熔窑采用天然气为原料,采用富氧燃烧技术,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熔窑烟气(SO2、烟气、NOx)和生产性粉尘,经净化处理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达到国家标准。
       (3)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并通过各建筑物的合理布局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碎玻璃回窑再制玻璃;锡渣由生产厂家回收作原料;废耐火材料和废水沉泥送有资质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拟选厂址符合富顺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晨光工业园区规划要求。
       2)本项目的建设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污染物产生量少,保证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达到较高的水平,同时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3)项目建设拟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上合理可行,可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4)环境预测表明,在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的基础上,该项目排放的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当地地表水影响可接受;生产废气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很小;设备运转噪声在采取有效手段控制后,对外环境影响很小;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安全处理处置。项目运行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环评结论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见下表。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名 称
自贡市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
自贡市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
邮政编码
643202
610064
联系电话
0813-7293172
028-85554742
联系人
陈 涛
孟晓霞
电子邮箱
Chz001087@yahoo.com.cn
panchengwu@126.com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上表所列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自贡市富源化工有限公司)、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发布单位及时间如下:   
       建设单位:自贡市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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