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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指南2009年 第十五期
2009年08月23日 【浏览字号:   来源: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官县长在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
(摘   要)
       一、肯定成绩、找准差距,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自3月31日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以来,各乡镇、各部门在县上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紧紧依靠广大群众,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细化措施,先后开展了“万人集中”清扫行动,启动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城区和乡镇的主街大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公路、河道沿线的“脏、乱、差”进行集中整治,使全县的环境卫生得到了较大改善。通过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重视不够,缺乏主动性。一些乡镇和部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在安排上缺乏长远打算,没有前瞻性和整体考虑,没有打“持久战”的准备。特别是在一阶段的“治脏”工作基本结束后,一些乡镇和部门对第二阶段的整治工作缺乏计划性、主动性和创新性,甚至有的乡镇和部门存在厌倦情绪,致使整治工作出现了“上热下冷”的现象。二是配合不够,缺乏大局观。一些单位大局观念不强,主动服务、主动配合的意识不强,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影响了治理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宣传不够,氛围不浓厚。广电、《富顺宣传》等主要媒体的宣传内容不够丰富,对突出问题的曝光力度还不够;乡镇的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宣传面比较窄,致使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还不高,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环境整治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四是坚持不够,整治不彻底。一些重点区域和部分集贸市场整治力度不够,公路、河道沿线存在一些明显的暴露垃圾,一些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乡镇交界处脏乱差现象依然严重;部分乡镇秩序乱、环境卫生差的情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河道的情况时有发生;户外广告、临街商店、单位牌匾设置不规范,破损、陈旧广告随处可见,“牛皮癣”等乱张贴现象比较普遍;以街为市、出店占道经营较为突出;县城区和乡镇场镇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比较严重,交通秩序比较混乱。
       二、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深入推进“五乱”治理。治理“垃圾乱扔”方面:县城管局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落实保洁责任,加大保洁力度,提高保洁频率,做到全天候清扫保洁,要对垃圾桶、果皮箱、垃圾集装箱等环卫设施进行经常性的表面维护和保洁,保持垃圾桶等周边的清洁卫生,要对生活垃圾清运情况进行随时检查,做到日产日清;特别是对城区重要路段、主要路口要实行延时保洁到晚上10点,在重大节假日要加大对主街大道的保洁力度和密度。县级各部门也要抓好本单位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营造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各乡镇要抓好辖区范围内场镇、村组的清扫保洁,要充分发挥场镇、村组清扫保洁队伍的作用,注意公路、河道沿线和城乡结合部、乡镇交界处等重点部位的清扫保洁,场镇逢场天后要特别加强对街道、市场的及时清扫,确保下午1点前清扫到位。同时,富世、东湖两镇还要抓好背街小巷、居民集中居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等的清扫保洁,及时做好生活垃圾的清运。各社区要进一步宣传发动,细化清扫人员的任务,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管,在所属乡镇的安排下抓好各项治理工作。每个村要至少落实1名保洁员,重点做好公路、河道沿线的日常保洁。治理“摊位乱摆”方面:县城区内,由县城管局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和富世、东湖两镇配合,加大管理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对主街大道的占道经营进行重点规范和整治,做到座商归店,严厉查处流动摊贩沿街叫卖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强配合,对暴力阻碍执法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在乡镇的场镇,各乡镇要注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坚持把当前的专项治理工作和后续的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尽量做到座商归店,确因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能归店的,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安全的情况下划线规范经营,防止出现“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治理“广告乱贴”方面:县城区内,由县工商局牵头,城管等部门和富世、东湖两镇配合,清理和规范各类广告和店招,取缔脏乱、陈旧、破损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广告;对各类软体广告进行拆除,及时清除墙体、电线杆等设施上的各类乱张贴、乱喷涂,切实加大对违法发布广告的整治和打击力度,公安局要加强对乱张贴、乱喷涂小广告制作窝点的查处力度。各乡镇要强化广告管理,逐步建立户外广告审批制度,尽量减少随意牵挂广告的现象;同时,要充分发动社区群众,对脏乱广告、“牛皮癣”等进行大清除。各乡镇、各社区应在相对集中的位置统一设置广告栏,引导广告规范发布。治理“车辆乱停”方面:县城区内,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城管、规建等部门和富世、东湖两镇配合,尽快完善各类交通标识、标线、标牌等基础设施,加快东干道、解放街等临时停车点的规划建设和东干道红绿灯的设置,尽快启动东街停车场的建设;要加强临时停车点的规范管理,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对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各乡镇要结合场镇实际,合理规划停车点,规范车辆停放行为。治理“工地乱象”方面:县城区内,由规建局牵头,对各建设工地的建材堆放、出场道路硬化、施工围墙建设、文明施工标语设置等进行规范,特别要加强施工现场、施工车辆的扬尘污染治理,规范各施工单位建筑垃圾的处置;同时,及时查处城区内各类乱搭乱建行为,做好行政强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要加强对施工车辆带土上路、沿街撒漏行为的查处。各乡镇也要按照以上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
      (二)扎实开展“七进”“七治”。“七进”活动方面:主要包括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村组、进家庭、进景区,机关工委、教育、民政、工会、农业、妇联、文体等牵头实施部门,要采取多角度、全方位、全覆盖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通过“我为创建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作贡献”、“小手拉大手”、“文明家庭评选”、“节能减排劳动竞赛”、“农业科技下乡”、“绿色家庭创建”、“旅游景区打造”等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增强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环境保护意识,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真正的深入人心。“七治”活动方面:主要包括占道经营、户外广告、集贸市场、交通秩序、公路水路、水环境、园林风貌等专项治理行动。城管、工商、交警、交通、水务等牵头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对已经开展的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公路保洁等专项行动,要认真开展回头看,继续巩固成果,提升治理水平。对正在开展的交通秩序、集贸市场、水环境和即将开展的园林风貌治理等专项行动,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细化、分解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使“七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别是水务局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水环境的专项治理,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三)切实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在前期工作中,县财政安排了314.4万元专项整治经费,已落实到了各个乡镇,各乡镇也投入了不少的专项经费,多数乡镇的环卫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下步工作中,城管局要进一步加快公厕、垃圾库的建设进度,及时更换一批破损、陈旧的垃圾桶、果皮箱,加快主街道和部分背街小巷人行道路面的维修改造。各乡镇要围绕“新建或者改建一座水冲式公厕、新建一座垃圾库、配置完善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目标任务,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场镇环卫基础设施。对已经建成的要注意维护,正在建设的要加强质量监管,没有启动的要加快建设进度。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一)严格落实责任。一是县上的责任。县领导小组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起着牵头组织作用,重点是要定标准、做方案、抓督查、促整改,协调重大事项和涉及全局性的难点、热点问题,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评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并在必要时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问题和主要区域组织综合整治;二是部门的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特别是“五乱”治理和“七进”、“七治”的牵头部门,要按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真正的牵好头、履好责,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分解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和督促落实。三是乡镇的责任。乡镇是本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也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基础和落脚点。各乡镇要组织发动社区和村组积极开展治理工作,落实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和服务,并配合县级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四是社区和村组的责任。社区和村组重点要做好垃圾、污水、杂物、污泥的清运工作,组织动员城乡居民群众加强自我管理,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二)营造良好氛围。县整治办要及时开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富顺宣传》和广电局要继续利用媒体优势,开设专栏,制作专题节目,既要挖掘和报道好的经验做法,更要对措施不力、整治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的,坚决予以曝光,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会议传达、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张贴通告、设置宣传栏、悬挂标语标牌、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各乡镇要在逢场天进行设点宣传,提高全民知晓率,大力营造整治氛围。
       (三)强化督查问责。督查组对各乡镇和牵头部门要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督查,对行动迟缓、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坚决进行通报,并纳入各单位年终单项和综合目标考核,同时作为单位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和干部个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县整治办要根据督查的情况,每月对各乡镇和部门进行综合排名。对考核中连续三次排名前五位的,给予适当奖励;对今年8月和9月考核总分低于80分,10月、11月和12月考核总分低于90分和每月考评排名后三位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并发放黄色流动警告牌;对连续两次得到黄色流动警告牌的,实行严格问责;对同一突出问题被连续通报两次的,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对连续两个月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直接追究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对被县级媒体曝光的,限期整改;被市级主要媒体曝光的,对主要领导实施责任追究;对被省级主要媒体曝光的,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赵兴明整理)

 

 

 

副县长卢春艳强调
 
突出项目统揽位置   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8月4日,在县委十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暨县十四届人民政府八次(扩大)会上,副县长卢春艳指出,下半年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项目建设摆上统揽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项目建设的新突破来促进全县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卢春艳副县长指出,项目落地是首要条件,要多措并举,争取更多、更大的项目落地富顺。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精心包装项目,提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设立重点建设项目库,做到“只让项目等资金、不让资金等项目”。加大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力度,立足沿海、成渝等地区,开展领导带队招商、专业队伍招商、企业以商招商,力争在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切实发挥驻外办事处、商会、招商分局的作用,重点以浙江台州等地的化工企业和广东中山、东莞等地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鼓励引导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务求签约项目及时落地。积极与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及时掌握项目信息,多渠道、多形式争取项目,力争已上报批准项目早日下达投资计划。
      就如何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力推进征地拆迁。探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征地拆迁责任下沉制度,将部分征地拆迁任务委托给所在乡镇。对长期无理取闹、阻挡工程施工的拆迁户,选择典型实施强制拆迁。着力破解项目推进中的要素制约,突出协调解决土地、水、电、气、路、资金等问题。二是深入开展项目推进攻坚活动。完善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研究出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规范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集中全力推进145个重点项目建设。各牵头部门和项目业主对项目进展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明确时间进度,确保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在9月底前做到100%开工建设和按时竣工;已经规划的重点工业生产投资要抓紧开工,尽快建成投产;教育、卫生、交通、城建等重大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要按时开工,确保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7.45亿元。三是加强银政、银企对话和合作,积极争取开行、商行等金融系统的支持,夯实融资平台;鼓励民间资本以BOT、BO、BT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破解融资难题。
      她强调,要严格制度,强化监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县重大项目办、县目督办要抓好重点项目完成投资和工程进度的跟踪检查,定期对应开工项目、建设进展严重滞后项目进行督查,对未按期开工、竣工和未达进度的项目,严格执行重大项目考核奖惩,确保未开工项目按时完成投资进度,已开工项目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严格执行项目工程业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项目绩效评价,严格履行中标合同,加大招投标监管力度,坚决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发改局、监察局、目督办要加大对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的监管,为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的顺利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她强调,要加强储备,增强发展后劲。紧抓国家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向,重点储备、编制、申报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度高的项目,完善全县项目储备库,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2009—2011年项目编制,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中央、省项目储备库,为项目启动和争取上级支持以及招商引资打下坚实基础。   (罗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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