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关于报送九届县委期间各部门工作总结和今后五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富顺县地方志办公室2003-2006年工作总结及今后五年工作计划报送如下:
2003-2006年工作总结
2003年6月,根据《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地方志机构必须独立的要求,县编委以富编发[2003]28号文批准建立富顺县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对地方志书、史书、综合年鉴及相关地情文献的编纂和管理。12月,县政府以富府干[2003]16号文明确县地方志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后,开始着手办公室筹建工作。2004年3月1日,富顺县地方志办公室正式挂牌运转。
2004-2006年,富顺县地方志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县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切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467号令)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及《自贡市<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地方志优势,拓宽工作领域,为富顺经济振兴服务。以“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为地方志工作的目标,坚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围绕县委提出的“树形象,聚民心,保稳定,抓发展”的总体思路,为富顺建设成为四川丘陵经济强县服务。同时,以编写年鉴为中心,做好《富顺县志》续修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启动地方志工作。
(一)2004年2月,落实开办业务工作经费和办公地点,做好职能和工作人员划转、资产资料移交、办公用品、设施设备的添置等工作。
(二)理顺与市地方志办和乡镇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同时,通过县委办发文(富委办[2004]24号),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做好地方志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编纂人员。
(三)加强对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领导。县委、政府成立了富顺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聘请县委书记、县长等四家班子主要领导为顾问,下设总编室,明确主编、副主编、编辑共39人,具体编辑工作由地方志办公室承担。
(四)2004年6月,县政府发出关于编辑出版《富顺年鉴》(2004年卷)的通知,同时,政府办批转县地方志办公室《富顺年鉴》编纂方案,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富顺年鉴》资料的编辑、报送工作。
(五)成功举办了近20年来第一期富顺县地方志编纂人员培训班,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地方志编纂人员参加了培训,并组织了严格、认真的考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
(一)县政府发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富府办[2004]47号),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充分认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了解《条例》具体内容,严格遵守《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支持地方志工作,努力推进我县地方志工作沿着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持续、健康发展。分管县领导主动与县方志办同志研究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措施办法。
1、组织县方志办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并开展贯彻讨论,充分领会《条例》精神,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能力;将《条例》作为年度地方志编纂人员培训班教材进行专题学习、宣传和测验考试。
2、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条例》
⑴在《富顺宣传》杂志“政策透视栏”全文登载《条例》内容。
⑵将《条例》及省、市和有关区县领导学习贯彻《条例》的讲话和专题文章翻印成小册子1500册,同时,将《条例》用大4开铜版彩印1000张,送发到县四家班子、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小册子做到各级领导人手一册,铜版纸彩印各单位、村、社区张贴上墙。县方志办克服工作人员少、涉及单位多等困难,将宣传资料逐个送到各单位。
⑶2004年12月9日,县人大教工委、县政协学文委和县地方办公室联合召开了《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县级相关部门办公室主任和各乡镇党政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和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地方志工作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法定职责,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领导体制,按《条例》关于“一纳入、五到位”要求,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级部门的规划和工作任务,并狠抓落实。
⑷开展贯彻《条例》执法检查。根据《条例》赋予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指导、检查地方志编纂工作”职能和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省志编委主任蒋巨峰同志在《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上的要求:“各级地方志工作部门要在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好《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2005年元月11-13日,按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开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的通知》(富委办发[2004]138号)精神,县人大教工委、县法制办、县地方志办、县政协学文委联合组成两个检查考核组,对全县各镇乡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关于地方志工作“一纳入、五到位”的情况进行考核和重点抽查。并对贯彻落实《条例》,依法开展地方志编纂和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编辑工作者分别由县人民政府和县志编委予以通报表彰。
⑸利用举办培训班、区县地方志工作交流会在富顺召开、《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贯彻《条例》执法检查、《富顺年鉴》首发式等契机,通过电视、报刊等广泛宣传《条例》及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反映地方志工作动态。
(二)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富法治办[2006]7号),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将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教育。
三、认真做好《自贡年鉴》、《富顺年鉴》组稿、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一)完成《自贡年鉴》(2004年、2005年、2006年三卷)富顺部分年鉴资料的组稿、编纂、审定、报送工作,并根据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意见、建议,对《自贡年鉴》富顺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
(二)编辑、出版、发行《富顺年鉴》。
首部《富顺年鉴》编纂2001-2003年合鉴,因单位新建,人员少、经费不足、业务不熟,县方志办领导和职工一面学习业务、指导各单位编写资料,一面筹集出版经费,从2004年5月着手 ,历时5个月,完成近80万字初稿,征集彩页96页、近1000张照片,年底正式向社会公开出版发行。
《富顺年鉴》(2005年卷)在上年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得失,提高年鉴编纂质量。对乡镇、县级部门、教育系统分别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按全国《年鉴编纂规范化手册》要求编写年鉴资料。对《富顺年鉴》的组稿、编纂实行分工负责制和分级审定制。由责任编辑对所负责类目进行组稿、编纂,自设条目,自编纂自校,初稿送编纂委员会审查。条目设置、编写内容要求做到全、准、精、鉴。2005年9月底,完成80余万字书稿,征集彩页100余页,年底,向社会公开出版、发行。
《富顺年鉴》(2006年卷)在前两卷基础上,对部分内容作了一定调整,突出富顺改革开放取得的新成就。2006年8月底,完成近80万字初稿,征集“辉煌‘十五’建设成就”专题图片40余页。
四、做好《富顺县志》第二轮续修前期工作。
(一)初步拟定《富顺县志》(1988-2005)编纂计划、方案、凡例、篇目、质量要求和行文规范。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讨论,送市志编委审查。
(二)成立《富顺县志》(1988-2005)编纂委员会、编辑部及其总编室,机构和人员经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人员在逐步落实中。
五、获奖情况
2004年,获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综合奖;2005年,被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评为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资料征集难。主要因为部分单位,特别是部分单位领导对地方志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地方志工作与政绩无关,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
(二)人员少,且构成不合理。办公室只有4个人,其中1人长期患病,无法正常工作。多次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希望增加编制,始终未能落实。
(三)目前办公场地太窄,还是借用,修志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县政府办正在落实之中。
(四)县志续修人员选配难。主要因为目前处于市场经济时期,安于清贫、热心修志工作的人士太少。
今后五年工作计划
(2006年至2010年)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467号令)、《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贡市〈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富顺县地方志办公室今后五年(2006-2010年)的主要工作是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推动我县地方志工作沿着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努力做好《富顺县志》(1988-2005)的编纂和管理工作,确保2010年《富顺县志》(1988-2005)的出版和发行;认真抓好2006-2010年《富顺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按时按要求完成省、市、县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特拟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编修地方志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事业。编纂地方志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富顺为核心,以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为目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根据地方志工作法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求实存真,存于史海,鉴于后人,经世致用的原则。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客观记述富顺行政区域内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客观记述富顺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和经验教训;客观记述富顺人民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探索建设和发展富顺的历史进程;叙载富顺丰厚悠久的文化底蕴。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相统一,为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服务。
二、目标任务及实施办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467号令)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及《自贡市〈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1、指导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切实领会其精神实质,严格遵守《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支持地方志工作,努力推进我县地方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组织县志办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并开展贯彻讨论,充分领会《条例》精神,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能力,将《条例》作为地方志编纂人员培训的教材进行专题学习、宣传和检测考试。
3、要求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和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地方志工作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法定职责,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的体制,按《条例》关于“一纳入、五到位”要求,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镇乡和县级各部门的规划和工作任务,并狠抓落实。
(二)努力做好《富顺县志》(1988-2005)编纂工作
从2006年起至2010年,完成编修《富顺县志》(1988-2005)及丛书97部(册)。其中,《富顺县志》1部、专业志70部、乡(镇)志稿26册。编纂《富顺县志》(1988-2005)采取两步一总纂的办法,一步成书的办法,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编纂、印刷、出版发行等工作。
1、阶段工作任务:
① 2006年1-12月,为准备工作阶段。主要任务是制订续修方案,拟定篇目框架,组建机构队伍,开展业务培训,落实续志任务。
② 2007年1-12月,为资料搜集阶段。指导各专志承编单位广泛搜集各类资料,并对资料进行系统整理、考订和补充,编写资料长篇。
③ 2008年1-6月,为专志编纂阶段。县方志办建立专业志指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志编纂全过程的业务和技术指导,指导各承编单位按志书体例和编纂要求,编写专志初稿,通过评审、修改、加工形成送审稿,经续志编纂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按县方志办统一版式、装帧印刷成书。
④ 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为分纂阶段。在指导各承编单位完成专志的基础上,县方志办组织分纂,按续志篇目框架,以篇为单位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编辑,并实行定篇目、定字数、定质量、定时间、定稿酬的“五定”责任制,编纂完成送审稿。
⑤ 2009年7-12月,为总纂阶段。由续志编辑部总编室负责,每个副总编辑承担7-8个篇目送审稿的总纂工作,对出自众手、文风杂沓的志稿,进行修订和增删,主要是统调结构、统载内容、统饰文字、核证史料、排除“一事多说,参差异同”之弊;对一些达不到要求的志稿作部分改写或重新编写。执行总编辑负责全志通审定稿。
⑥ 2010年1-12月,为评议、送审、加工、印刷出版发行阶段。
2、保障措施
① 加强领导
一是成立《富顺县志》(1988-2005)编纂委员会。编委会代县委、县政府行使日常领导及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
二是成立《富顺县志》(1988-2005)编辑部。具体负责续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并承办续修工作中的其他日常事务。
三是指导各承编单位成立《富顺县志·××志》编纂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编辑室,由承编单位党政办(办公室)主任担任编辑室主任,同时,确定2-4名编纂人员专职从事编纂工作。要注意吸收本行业的专家、知情人参加,并保持编纂人员相对稳定;要明确主笔,实行主笔负责制;督促各承编单位将编纂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和目标任务考核,切实做到领导、机构、经费、人员、办公条件到位,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单位专业志编纂任务。
②、实行目标管理
实行承编责任制,协助县政府与各承编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岗位责任制,督促各承编单位规范工作行为,建立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实行属地管理,协助县政府督促各直属事业单位和驻富单位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主动配合县志编委及编辑部完成本单位编纂工作任务。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县方志办要加强对各承编单位的业务指导、实施情况的指导和跟踪督促,把好续(新)修志质量关。定期向县政府报告情况,总结编纂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协助县政府对续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定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③、经费保障
《富顺县志》(1988-2005)编纂工作所需办公设备、人员、资料征集、培训、会议、接待、前志勘误补遗、社会调查、地图设计制作、编辑、分纂、总纂、审稿、打字、复印、工具书籍等费用由县方志办提出方案,经县财政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分年度列入县方志办部门预算。参与编纂人员,除规定的补贴外,参照国家版权局1999年4月公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结合方志办实际付给稿酬和编审费。
④、人才保障
一是调整充实县方志办人员编制;聘请专家、学者参与续修;同时,抽调各相关单位德才兼备、热心史志工作、不畏清贫、乐于奉献的中青年同志担当新一轮修志工作的重任。
二是加强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对全县各级各单位分步、分系统、分行业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修志队伍素质和水平。
三是协助县政府督促、指导各级各单位为修志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别是在办公条件、经济待遇、政治待遇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
四是要求广大修志工作者发扬敬业奉献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踏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工作,不辱使命。
(三)认真抓好《富顺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
2006年至2010年编纂《富顺年鉴》5部,即每年编纂一部。
编纂要求:
1、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风。真实、系统地记述各年富顺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全貌,全面反映各镇乡、各部门、各单位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和出现的新问题。
2、《富顺年鉴》是宣传富顺县各条战线建设的重要窗口,是一种很好的宣传载体。为了更直观、多视角反映我县实力,宣传和记载各行各业新成就,《富顺年鉴》继续刊登专文、单位选介、名优特产品选介、人物简介,并设置“建设成就”专题图片等,以此为途径,充分展示富顺县各行各业的优势以及取得的成就,达到宣传富顺、推广富顺的目的。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搞好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综治维稳、招商引资、督查、信访、计划生育、卫生、关工委、信息保密、绿化、档案工作,把各项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年不得少于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各项工作。


